偷情被誣陷性侵還被潑酸失明


〔記者王定傳、吳仁捷/新北報導〕
詹男與黃女偷情,被元配偷拍,詹道歉獲妻原諒,
但小三竟反告性侵,法官勘驗偷拍畫面,
只見黃女表情自然且「女上男下」,判性侵不成立;未料,
黃夫竟教唆林姓男子對詹男潑酸,造成詹男毀容又失明,
新北地方法院昨判黃夫與共犯林男賠償369萬餘元,可上訴。

99年6月,詹男結識黃女,發展出不倫戀,
常趁空檔在黃女店裡或詹男住處偷腥。
詹妻從街坊鄰居處聽到流言蜚語,在屋內偷裝監視器,
拍到2人翻雲覆雨畫面,因詹男求情才未提告。

未料,1年後,黃女偕丈夫洪男聯手控告詹男性侵、妨害家庭,
詹承認外遇,否認性侵,法院依妨害家庭罪判刑3月。
性侵部分因性愛畫面顯示黃女嘿咻表情自然、女上男下,
中途還接手機,完事後,詹男拿了幾張紙鈔給黃女,
因而獲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法院先判詹男賠洪男20萬元,
再判黃女賠償詹妻30萬元。

不料,前年9月,詹男先遭3名不明男子持電擊棒及防狼噴霧器攻擊受傷,
去年1月又遭不明人士潑酸,檢警追出幕後黑手就是洪男。



20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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