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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婚外情 洩漏陳水扁行程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陳珮琦╱台北報導】 2008.08.15

台北市警大安分局前巡佐蔡姓男子與人發生婚外情,為展現小小公僕異於老百姓的權力,向婚外情對象吹噓正在執行「永平專案」,並洩漏相關密語,上午被台北地檢署依洩密、瀆職罪起訴,聲請簡易判決。

所謂的「永平專案」,指的是警察為維護國家元首行車動線安全的一項機密任務,與一般警察執行院長級以上的聯合勤務相類似,蔡的涉案時間為94年底,當時專案維護的道路安全與前總統陳水扁有關,等於蔡男洩漏的是陳水扁的行程,讓元首安全不設防。

本案是由一起通姦告訴案偵查而發展出的案件,不過,蔡被控妨害家庭部分,檢察官偵查未發現他涉案實據,反而將他涉嫌通姦部分不起訴。

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61歲的蔡男是前大安分局安和派出巡佐,他與葉姓女子發生婚外情,蔡為了展現在警界的權力,94年12月與葉女在台北市樂業街「高雅賓館」開房間時,將「永平專案」的密語洩漏給葉女,為了表現自己的確重要,還讓葉女將專案密語影印留存。

檢察官吳秋瑩傳訊蔡男出庭,他辯稱是葉女趁他酒意方酣時,偷拿走他的皮包,皮包要回來後,永平密語即不見了,沒有要將陳水扁總統的行程洩漏出去。

檢察官偵辦認為,所謂「永平密語」在機關內是相當保密的資料,與元首維安有關,如果不是蔡向外情對象吹噓、宣揚,葉女不可能知道內情,而且,婚外情爆發後,大安分局督察室於96年5月行政調查時,蔡才坦白密語被偷,顯然是事後迴避責任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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