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愛照兩顆痣 成外遇鐵證 ed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IssueID=20081030&art_id=31096564
性愛照兩顆痣 成外遇鐵證
妻指認第三點 法官當庭驗「鳥」
蘋果日報 2008/10/31
【張沛森、吳詠平╱桃園報導】桃園一已婚男子外遇,把和情婦做愛的照片存在電腦裡觀賞,不料照片被妻子發現,據以控告他和情婦妨害家庭;但因照片裡男主角沒拍到臉,男子否認外遇。但妻子指照片中男主角肚子有開刀疤痕,且龜頭上有兩顆痣,和丈夫一模一樣;經法官當庭勘驗特徵相符,昨將男子和情婦各判刑一月十五天,可易科罰金。
百口莫辯
因身上和性器特徵難狡賴的男子李螢洲(四十歲),招攬保險認識離婚女子黃玉春(四十歲),兩人前年十月至十一月間多次發生性關係,李男並拍下兩人做愛照片,存在與妻共用的筆記型電腦。
淫照臉部看不清
未料事隔不到一個月,李妻使用電腦時發現有十幾張一名裸體女子與一名看不清臉部男子做愛的照片,又根據照片內建資料,發現是家裡數位相機所拍,懷疑丈夫外遇,但丈夫否認;李妻找徵信社跟蹤丈夫,查出丈夫與黃女交往密切,但未能捉姦在床,才檢具性愛照片控二人妨害家庭。
法院審理時,李男以性愛照片的男主角只有下半身,根本看不出是他而否認外遇,並稱他曾把相機借給黃女,那是黃女和別人做愛的照片;黃女也辯稱照片裡的男子叫「阿彬」。不過,李妻指性愛照片裡男子胸前至肚臍上方有道長約十公分的疤痕,性器勃起時出現兩顆黑痣,而其夫曾開胃手術留下一樣的刀疤,龜頭上也有兩顆黑痣,認定就是她丈夫。法官經當庭勘驗李男身體特徵,證實與照片男子相符,加上黃女又無法交代「阿彬」身分,因此認定兩人有罪。
偷腥兩人被判刑
法官昨依妨害家庭罪各判三月徒刑,因符合減刑辦法,減為一月十五天,可易科罰金。
桃園療養院精神科主治醫師陳炯旭認為,男女性愛時自拍影像,只要無刻意散布行為,都還算正常。如果是外遇對象,可能因兩人無法長久在一起,故留下影像當紀念,在想對方時看圖抒發情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