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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幫我找老公的小老婆
【聯合報╱記者黃宏璣、張弘昌╱台中報導】 2008.12.03
「警察先生,幫我找我先生的小孩好嗎?」日前一名年約40歲名叫「小玉」婦人帶著2名稚齡小孩到警局櫃台哭訴,不斷請求警方幫她找回丈夫的情婦與私生子,否則她的孩子可能再也見不到爸爸,扯出一段兩女共事一夫的荒唐事。
這名長得頗有韻味的婦人,日前下午,含淚帶著2名年約8至9歲子女,踩著沉重的步伐走進台中市某派出所報案,她說,需要警方協助找她先生私生子,否則自己小孩就沒爸爸了。
婦人聲淚俱下地說,與丈夫戀愛結婚10年,生下一男一女,不料丈夫卻利用她忙於照料小孩空檔,另結新歡。
小玉傷心地說,起初丈夫只是偶爾晚回家,她以為另一半為養家活口忙於賺錢,沒想到2年前,丈夫突然帶回一名女子,說已懷有2人愛的結晶,要帶她回家待產,如果不讓新歡住在家中,就要離家另築愛巢,青天霹靂,讓她慌了手腳。
她為讓孩子能天天看到爸爸,只好忍痛委曲求全,讓第三者搬進同一屋簷下,兩女共事一夫。
不料,第三者仗著美貌,常常霸著丈夫,上月中還帶2歲的孩子離家出走,她的丈夫見小老婆不告而別,數度割腕、燒炭自殺,幸好警消數度將他從鬼門關前救回來。
小玉哽咽地說,為了打消丈夫輕生念頭,讓她們母子不用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只好請警方幫她找回老公心愛小老婆。員警十分同情,答應幫她打聽情敵下落,也勸她要多為自己幸福著想。
小玉哭訴長達2小時,說出她為愛犧牲容忍丈夫,帶著小孩離開時,還一再地向員警連聲道謝,感謝警方不但救了她家人,還開導她能堅強面對現實,度過一次次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