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染疱疹 揭妻外遇25年
蘋果日報 2009/04/01
驚覺妻嘴角也染病 「老婆從不替我用嘴巴服務」
【蔣永佑、路暢平/連線報導】陳姓男子與張姓女子通姦,還替女方辦了支手機當作「偷情專線」,事後張女的丈夫因下體無故染上疱疹,還發現從不幫自己口交的妻子嘴角也得病,追問查出竟戴了二十五年的綠帽,憤而對陳男提告,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昨將陳男依通姦罪起訴。
東窗事發
家住南投名間鄉的陳男(五十八歲)是咖啡經銷商,張女丈夫曾在開庭時氣呼呼地說:「難怪這麼多年我們家都有免費咖啡可以喝!」記者昨走訪陳男未遇,他的委任律師則表示:「我的當事人不會接受採訪,我也不作任何回應。」
送手機當偷情專線
陳男和現年四十多歲的張女從一九八一年九月起開始通姦,足跡遍布北縣市的北投、碧潭、烏來等風景區大小旅館,甚至遠征台中開房間。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兩人在基隆市某旅社幽會後,陳男更以自己的名字辦了支手機給張女,專供兩人情話綿綿與相約偷情之用。
二○○七年七月,從不偷腥的張女丈夫突然得疱疹,他觀察驚覺妻子嘴角也有類似症狀,直覺妻子外遇,去年一月終於與妻子攤牌,氣憤說:「我除了你,絕對沒有其他女人,你給我解釋疱疹怎麼來的!」
張女心知難以狡辯,坦承出軌,還在丈夫要求下,將記憶所及的幽會地點及過程,寫成一份懺罪自白,丈夫並帶她逐一重回現場勘查確認,例如兩人開完房間後,去了旅館旁的哪間小吃用餐等等,確認妻子自白不假。另外,張女還拿出情夫寄來的三張曖昧名信片,丈夫看完後氣得撕碎。
罪證確鑿情夫遭訴
為了維持家庭完整,張女丈夫最後只針對陳男提告。但開庭時陳男卻推說:「我跟她根本不熟!」否認通姦,張女為證明沒騙人,當庭指出陳男割過包皮,強調說:「我只有這麼一位情夫,性病絕對是被他傳染的!」
張女丈夫更說:「結婚多年,老婆從來不替我用嘴巴『服務』,後來她嘴角竟出現疱疹的症狀,還傳染給我!」並在庭上拿出撕碎再黏回的曖昧明信片,供檢方佐證。檢方依張女供詞、懺罪自白、明信片及「偷情專線」的通聯紀錄,認定雙方在一九八一到二○○六年間確有通姦,將陳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