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婦女遊行反對"包二奶" 嚴懲"偷食"男人


來源:人民日報 2009/07/01

據香港《商報》報道,一夫一妻制是保障婚姻的制度,但有不少香港男性卻背妻“偷食”。6月28日,香港有婦女團體發起反對“包二奶”遊行,數十名元配夫人齊齊站出來,向“衰男”說不,向“二奶”說不,為“正室”爭取權益,她們要求特區政府將“包二奶”刑事化,嚴懲那些“壞男人”。

反對“包二奶”遊行負責人林依麗表示,港人“包二奶”情況嚴重,她稱,一班元配夫人申訴無門,飽受壓力,引起很多家庭問題。她又說,內地及臺灣也有立法列“包二奶”為重婚罪,香港應立法懲罰“二奶”或“包二奶”者,嚴重者應判處入獄,以保障元配的權益。她又表示已收集4000多個簽名,要求立法。

參與這次遊行的林女士結婚多年,育有3名子女,丈夫曾經有婚外情。她眼泛淚光說,當時發現丈夫有婚外情,心裏十分難過,子女也不高興,嘗試通過其它方法分散注意力,例如參加婚姻輔導會、閱讀書籍等,透過輔導會認識不少受害者,大家互相傾訴,甚至求醫吃藥,以減低

精神壓力。

林女士認為,香港“包二奶”情況嚴重,身邊不少親友也身受其害,她們啞忍多年,只靠向人訴苦減壓。她指出,大多數有工作能力的元配會選擇離婚,無工作能力者只好默默忍受,飽受精神的折磨。她認為將“包二奶”刑事化,能起到阻嚇作用,使違反承諾者受到應有的懲罰。

另一名飽受婚姻創傷的金女士,結婚10年,育有兩名兒子,她說遊行十分有意義,因為“包二奶”情況嚴重,她身邊10個朋友竟有兩三個是丈夫有婚外情的,影響下一代,特別是小朋友的心智發展。金女士表示,自己也身受其害,丈夫曾經發展三段婚外情,更跟第三者生下一名私生子。當發現丈夫有婚外情時,她相當難受,飽受精神困擾,也萌輕生的念頭,後來尋求輔導,並向友人傾訴,減輕精神折磨。她認為立法嚴懲可起阻嚇作用,凡有證據顯示丈夫有婚外情者,丈夫應受到懲罰。

另一名周女士已經離婚3年,與前夫結婚20年,前夫在內地“包二奶”近10年,看到報章呼吁才決心站出來,爭取“正室”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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