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床給工作」 主管通姦判賠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板橋報導】 2009.09.07
一家資訊公司高姓經理因追求女助理不成,將她逼到離職,女助理後來回頭要求高給份工作,高竟要求女助理上床換工作,結果女助理遭白睡10次還被拍下性愛照片,最後工作仍落空才知受騙,板橋地院民事判決高姓經理要賠償20萬元給女助理的丈夫。
法官審理時,高姓婦人泣訴說:「我犧牲自己還被騙!為了要忘掉他屁股都長毛的畫面,開始自殘」,她還向法官展示雙手密密麻麻的刀痕,共縫了40多針。
法院調查,高姓婦人95年底到新店市一家資訊公司擔任業務助理,主管高姓經理見她頗有姿色開始追求,還逼她與丈夫離婚,女助理不從,高就在工作上找碴,女助理撐到96年3月,受不了壓力離職。
高姓婦人見丈夫為生計每天早出晚歸,心生不捨,又回頭找高姓經理希望重回公司上班,高姓經理卻表示「如果願意與我發生關係,可以想辦法讓妳回公司」,引誘高婦與他通姦,高婦迫於無奈陪經理上賓館10次,而且高姓經理還曾拿手機拍下性愛照片。
96年底高姓經理告知高婦公司沒位置了,高婦才驚覺被騙,「人、職兩失」又不敢告訴丈夫,身心煎熬下開始燒炭、吃藥、割腕自殘,搞到後來夫妻倆還被房東趕出去,高婦才向丈夫坦承為求職而遭前主管白睡。
高婦丈夫憤而提告,並向高姓經理求償班100萬元,刑事部分高姓經理已被依通姦罪判刑7月。
民庭審理時,法官提示高姓經理拍的性愛照片,裡面有兩人接吻、性交的畫面,高姓經理仍否認通姦,反咬高婦愛他不成亂告他,法官審理後判高姓經理須賠償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