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扶輪女社長 通姦賠80萬


自由時報 2009/12/29

〔記者鮑建信、曹明正、王榮祥/高雄報導〕中國媳婦周飛玲來台定居十餘年,曾出任台灣的扶輪社社長,目前當美容機構負責人、店長,名下坐擁500多萬元財產,堪稱名利兼收;近因她和擁有碩士學歷的林姓台灣土木技師通姦生子挨告,外界才知她連小學都沒畢業,卻能在台「出人頭地」,嘖嘖稱奇。

小學學歷 搭上碩士契兄

據了解,85年3月,當時38歲的周女嫁來台灣,3年多後離婚,92年曾出任「鳳山中山扶輪社創社社長」,目前仍是社員,且為「康薇絲美容塑身機構」負責人,另兼任「喜悅美容SPA」高雄店長,迄今達5、6年之久,社會歷練豐富。認識周女的地方人士描述,她常參加公益活動,但並不多話,儘管擔任扶輪社長,卻還有社員以為她出身眷村,後來才知道是中國新娘。

驚爆緋聞 背景才曝了光

94至95年之間,周女因業務往來關係,認識研究所畢業、領有建築師執照的林姓土木技師,交往一陣子後發生感情,兩人在高雄市和平路周女住處發生性關係,96年3月產下一子。

大學畢業的林妻獲悉後,去年一月,和結婚12年的林姓技師離婚,並因飽受精神折磨,導致罹患憂鬱症,要求兩人賠償240萬元,另提刑事告訴,林和周女被依通姦罪,分別判徒刑4個月和3個月,得易科罰金確定。

但林姓技師指稱,原告因父親經營公司不順負債倒閉,屢遭債權人逼債,原告因擔心而導致憂鬱症。並說,分手時已給付50萬元和解,沒有理由再求償。

周女則說,自己學識不高,和林在一起時,不知道他尚未離婚,而且自收到檢方刑事傳票後,就不曾再和他發生性關係。

周女自證只有小學肄業程度;但承辦法官指出,周女來台迄今十多年,經歷扶輪社長等職位,閱歷不淺,就算林某曾騙稱已離婚,但周女是否就這樣輕易相信?令人懷疑,她辯稱在不知情之下,和林某發生性關係,實在無法採信。

二審院方審酌,林某名下共有600多萬元資產,周女也不可小覷,名下房屋、汽車、土地等財產共500多萬元,衡量兩人社會地位等,判決她和林姓技師須賠80萬元給林妻,不得上訴。

周女嫁台3年多後離婚,仍取得台灣身分證;據移民署官員透露,陸配在台居留期間,儘管離婚、且無小孩,理應喪失居留原因,但政府有時很難查知,陸配只要在被查知前「再婚」或生小孩,報戶口時「補完」未滿的居留時間,還是能拿到台灣身分證。

上一篇】 【返回真實案例】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