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對象提分手 持刀砍殺判刑 【聯合報/記者李奕昕/報導】 2010.11.29 台中縣蔡姓男子不滿外遇對象洪姓女子提分手,還打電話到家裡告知妻子,導致夫妻冷戰失和,今年7月5日他持水果刀當街將洪女砍成重傷。台中地院法官認為,他能預知以水果刀揮砍可能造成死亡,即便洪女倒地或逃離過程,仍不斷砍殺,認定有殺人犯意,將他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10月。 【上一篇】 【返回真實案例】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