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骨心情札記 通姦鐵證難辯
中國時報 2011-01-04【李忠一/宜蘭報導】
已婚的魏姓男子瞞著妻子與謝姓女子交往,兩人發生多次性關係,直到魏妻發現先生偷情後提告,雖然魏、謝都說兩人僅止朋友關係,並未逾越分際,但謝女的「心情札記」卻寫著「還讓你腿軟」、「和你使用特別的情趣用椅…很舒服」等語,成了兩人偷情的證明!
宜蘭縣李姓女子前年在家中發現謝女的墮胎同意書,以及兩本「心情札記」,還在先生魏姓男子的車上找到存滿謝姓女子慾照的記憶卡,認為先生與謝女有染,不過,慾照中的「那話兒」經法醫檢查後,主人並非魏某,而是另有其人。
與李姓女子結婚十五年的魏姓男子,在七年前朋友生日聚會,認識謝姓女子,但魏、謝都否認兩人交往,也未發生性關係。謝姓女子辯稱,慾照男主角是劉姓男友,並非魏某;墮胎同意書是與魏吃飯時,不小心放在魏袋子裡。
但是,謝姓女子卻有做「心情札記」的習慣。手寫的兩本心情札記紀錄著九十三年底至九十四年間,與魏姓男子交往的心情故事,還張貼一同出遊的相片,就連門票、住宿券等資料,也都附在札記內。
札記還提及「愛你」、「謝謝你買給我的四物飲」、「跟你在一起是因為我喜歡你」,兩人去北投泡溫泉後,札記內容更是寫得露骨,如「還讓你腿軟…好愛你…跟你愛愛的時候真是舒服」、「今天第一次和你使用特別的情趣用椅」等語。
法院認為,心情札記至少證明從九十四年起,魏、謝已在北投、淡水等地發生多次性關係,因此依妨害家庭罪將魏、謝分別判處五月、三月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