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球場浪漫求愛 結婚2月就外遇
蘋果日報 2011-02-13
「犯了愚蠢男人犯的錯」校方不續聘
【綜合報導】新竹某中學吳姓體育老師,兩年前在新竹中等學校運動會上,公開下跪向女友求婚,抱得美人歸,浪漫求婚吸引媒體爭相報導,豈料吳婚後2個月,竟劈腿和女大學生發生性關係而遭人檢舉,校方決定不續聘吳,吳不滿興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吳的行為有損師道尊嚴,日前判校方不續聘有理。
吳老師昨接到《蘋果》記者電話,嘆了一聲隨即掛斷,不過吳稍早向媒體表示:「我犯了一個愚蠢男人會犯的錯,我已經付出代價,我的家庭沒有了,工作也沒了,很後悔。」吳過去的女同事則認為他越軌的行為「很離譜」,但不續聘的處罰太重。校方則說「尊重判決」。
全校合演頒獎記
吳老師的浪漫求婚記,發生在2009年2月18日,他利用新竹中等學校田徑錦標賽閉幕典禮的公開場合,事先與主辦單位協調,假借頒發優良教練為名目,請司儀點名同樣身為體育老師的女友上台領獎,不知情的女友走上頒獎台,卻看見吳捧著一束鮮花及一枚鑽戒,單膝著地跪在台上。
申訴不成提訴訟
此時,台下田徑場出現數十名學生,列隊排成「I LOVE YOU」字樣,吳還拿起麥克風告白:「妳的過去我來不及參與,但妳的未來我一定不會缺席,請嫁給我吧!」在場師生也起鬨高喊:「嫁給他!答應他!」吳的女友害羞又驚喜,低頭小聲說:「唉唷,好啦!」兩人隨即在同年5月23日結婚。
兩個月後,吳任教的學校舉辦「新世紀領導人培育營」,吳受聘擔任輔導員,事後卻被檢舉和參加培訓營的女大學生兩度發生性關係,導致女大學生懷孕、墮胎。
校方介入調查後,確認雙方是自願發生關係,並非性騷擾、性侵害,但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討論後,仍決定自2010年學年度起不再續聘吳,吳申訴不成提出行政訴訟。
吳訴訟強調,「已因婚外情考績被打丙等,校方不應再一事兩罰,且《教師法》有關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的規定,不應適用完美道德主義,不然就是介入教師私生活領域。」
未剝奪任教權利
但法官認為,校方僅是不續聘,並未剝奪吳到他校任教的權利,而吳未嚴守教師應有的倫理分際,有損師道尊嚴,判校方不續聘有理。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