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妻貨櫃車車震 不承認被訴偽證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報導】 2011.03.21 台北市黃姓男子去年7月26日凌晨開貨櫃車到台北市迎風河濱公園停車場,與朱姓有夫之婦在貨櫃中玩「車震」,被控妨害家庭被台北地檢署起訴,台北地院去年8月5日開庭時,黃作證辯稱「保證沒有和朱女發生肉體關係」等,黃的妨害家庭案一審被判處4月有期徒刑,台北地檢署認為他在法院作證不實,上午依偽證罪起訴他。 【上一篇】 【返回真實案例】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