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社

徵信社

關於奇美 服務項目 客戶問答 法律常識
返回首頁 相關新聞 聯絡我們 友站連結
現在位置:首頁>法律常識
必需知道的法律常識
Q:
通姦與強姦、和姦有有何不同?
A:

通姦是指與配偶以外之異性在合意之情形下發生生殖器官之接合,也就是和姦。

強姦在舊法時代指的是對婦女用強暴、脅迫等違反其意願之方法使其與自己發生性器 官接合行為。

惟修法後,強姦罪已改為強制性交罪,「性交」一詞已不限兩性間之性交行為,不管是男對女或女對男,一切常態、異態、變態的性行為皆符合性交概 念(刑法第十條第五項參照)。

 
Line線上客服
各區聯絡電話
外遇蒐證服務
感情糾紛服務
尋人查址服務
工商調查服務